法律分析:幫女朋友還債後,錢是否能拿回來,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當事人以借的名義幫女朋友還債的,可以要回來,可以讓女朋友盡快償還借款;通過贈與的行為幫女朋友還債的,壹般情況下,錢不能要回來,但是,存在法定情形,當事人撤銷贈與合同的,就可以將錢拿回來,要求女朋友將贈與的錢退還回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壹)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壹年內行使。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