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種:個人名下有兩套商業貸款記錄,壹套已還清並出售,另壹套未還清。如果這種情況再次貸款,將被銀行認定為第三套住房貸款。
第二種:個人名下有兩套商業貸款記錄,全部還清並出售。雖然可以提供兩套住房銷售證明,但個人名下沒有房產,但在再貸款時也會被視為第三套房。
第三種:個人名下壹套商業貸款已還清,另壹套公積金貸款也已還清。借款人想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另壹套房產,根據公積金新政策的規定視為三套房,按三套房貸款政策執行。
第四種: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二套住房商業貸款,第二次貸款也準備使用商業貸款。這種情況肯定會算三套。
第五,夫妻雙方,婚前壹方使用商業貸款買房,而另壹方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兩人本想以夫妻名義共同借款。根據新政,雖然他們都是婚前個人貸款,但都記錄在央行的征信系統中,因此以夫妻名義買房仍將被算作三套房。
第六種:夫妻雙方,壹方婚前有房但未貸款出售,另壹方用商業貸款為父母購買了房產,婚後以無貸款壹方的名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根據目前的公積金貸款政策,無論個人名下的房產是否已經出售,貸款是否已經還清,在使用公積金進行再貸款時都將被算作壹次購房記錄,並將其視為以家庭為單位認房認貸政策標準下的第三次貸款購房,並將停止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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