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額;借款時間期限;還款的具體年月日;借款的利息;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