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類別
住房保障
辦理依據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沈住公[2004]9號)
辦理對象及範圍
個人
辦件類型
即辦件
申辦條件
已辦理公積金貸款且尚未還清
申報材料
1.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原借款合同或借據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組合貸款需提供商貸部分結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到原辦理貸款的管理部申請縮短貸款期限業務。
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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