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證券化(MBS)在全球***有表外、表內和準表外三種模式。
表外模式也稱美國模式,是原始權益人(如銀行)把資產“真實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SPV),SPV購得資產後重新組建資產池,以資產池支撐發行證券;表內模式也稱歐洲模式,是原始權益人不需要把資產出售給SPV而仍留在其資產負債表上,由發起人自己發行證券;準表外模式也稱澳大利亞模式,是原權權益人成立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作為SPV,然後把資產“真實出售”給SPV,子公司不但可以購買母公司的資產,也可以購買其他資產,子公司購得資產後組建資產池發行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