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四級分類:
1998年以前,中國商業銀行的貸款分類辦法基本上是沿襲財政部1993年頒布的《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中的規定把貸款劃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呆賬四種類型,後三種合稱為不良貸款,在我國簡稱“壹逾兩呆”;
逾期貸款是指逾期未還的貸款,只要超過壹天即為逾期;
呆滯是指逾期兩年或雖未滿兩年但經營停止、項目下馬的貸款;
呆賬是指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確定已無法收回,需要沖銷呆帳準備金的貸款;
中國商業銀行的呆帳貸款大部分已形成應該註銷而未能註銷的歷史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