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最終判決當事人確實屬於因盜用身份證造成的不良信用記錄,當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終於可以在銀行征信系統中消除。
2.如果當事人沒有合理的依據證明自己的不良信用記錄是因為身份證被盜用造成的,那麽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壹方面需要還清欠款,同時如果想要消除不良信用記錄,只能用新的信用記錄覆蓋原有的信用記錄。
3.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最長保留時間為五年。當事人應當自欠費之日起五年內保持良好信用記錄,五年後,不良信用記錄可以消除。如有必要,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