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審核後將資料移交給本地金融辦,經由本地金融辦審核;
3、審核經後,與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層進行談話,出具籌建批復,並且對從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崗前培訓。
4、本地金融辦同意成立小額貸款公司,並出具開業批復證實。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第十壹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