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4.加蓋公章的銀行開戶許可證;
5、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條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率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和自律。商業銀行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幹涉。商業銀行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