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頒發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的規定,要求開發商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還有《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的規定,若購房者買的是期房,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若購房者買的是期房,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但壹般在實際操作中,約定的時間要比90天長壹些。
所以,根據以上規定,無論是貸款買房還是全款買房,開發商都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給購房者辦理房產證。
法律法規:《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