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的公積金賬戶是個人賬戶,剛開始只是單位集體辦理,單位每月按照壹定比例幫職工繳納壹定金額。
現在雖然單位沒有公積金,但是賬戶還是歸LZ所有。LZ當時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貸款利率也是按照國家現行的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只是有壹點需要說明的是,LZ必須在個人賬戶中支付原單位支付的其余費用,因為賬戶性質現在已經從城鎮職工公積金賬戶變成了個人公積金賬戶,性質變了,支付的比例和金額自然也會發生變化。否則LZ就是違約,不能享受公積金貸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