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限購,外地人在上海買房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購房者必須已婚。
2.購房者原本在上海沒有房子。
3.能提供自購買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的社保或個人納稅證明。
(不承認壹次性補充付款)
只有購買經法院拍賣的不動產,或商業用房,才可以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