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擔保貸款
借款人親屬或其他第三方在申請貸款時與貸款機構簽訂連帶還款責任合同的,在借款人長期拖欠的情況下,貸款機構會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義務,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償還剩余債務。
2.沒有任何第三方作為擔保。
在沒有任何第三方作為擔保的情況下,借款人選擇的是抵押貸款方式,所以如果逾期時間達到半年左右,貸款機構壹般會向法院提起房屋拍賣的訴訟,拍賣所得用於優先清償債務。當然,如果失蹤人家屬代為還款,那麽在貸款全部還清後,其家屬可以辦理房屋抵押註銷登記手續,然後保留房屋。
3.無擔保貸款
如果借款人最初選擇了無擔保貸款,沒有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連帶責任,那麽貸款不需要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