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個創業實體或創業項目補貼標準為1萬元。 大學生可同時申報創業項目補貼和創業實體補貼,但每人只能申報並享受壹次,其中創業項目不得超過10個,創業實體只能為1個。 2.每名大學生只能享受壹次創業政策補貼。 對孵化項目或者創業實體涉及多人的,以項目、實體的主要負責人為申請對象,涉及人員不得再次申請同壹項目、實體補貼。 對同壹領創主體同時有多個孵化創業項目時,須壹次性申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