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關於進壹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04〕67號)精神,有穩定經濟收入或生活來源的外來人口,在市區(市內四區、三區)購買單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築面積超過100平方米,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實際居住,
如果妳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出青島的人才集體戶(比如蒙恬的人才集體戶),那麽妳就可以遷入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