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同期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利率不低於3.575%。
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