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公眾的
放款方針
,以下內容供參考:
購買新住房,貸款額度不超過住房總價(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
預付定金
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的30%);達到規定的面積標準
經濟適用房
,貸款金額不超過總房價的80%(即首付比例不低於總房價的20%);副手
公積金貸款金額
不超過總房價的40%(即首付比例不低於總房價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