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可以相互協商變更,約定還款;
2.當事人放棄履行合同的,應當協商解除合同,否則屬於違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43條
當事人協商壹致的,可以變更合同。
第544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內容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562條
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解除原因出現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