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自主支付的資金,應重點關註以下幾種情況。
①獨立支付的交易對手是否屬於借款人正常業務的供應商、服務商等機構;
2自主支付的用途是否合理,是否違反約定用途,如非法進入股市、房地產、購買理財等。;
③獨立支付的交易是否為關聯企業,如果是關聯企業,要進壹步了解交易的合理性;
④自費資金是否進入集團資金池統籌使用。
⑤單筆自主支付金額是否超過委托支付約定的最低限額;
⑥借款人是否在壹天或連續幾天內與同壹交易對手發生多次累計超額?
委托支付金額最低的交易涉嫌通過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委托支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