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上是壹個不折不扣的詐騙公司。申請貸款後不想借錢,就威脅要起訴法院。說實話,真的很沒人性,純粹的高利貸。強烈建議政府禁止調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七條(民法壹事不再理原則),法院將作出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裁定,相當於剝奪了上訴人要求賠償滯納金、擔保費、管理費、律師費等費用的權利,無法保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