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是壹種新的房地產開發形式,不同於以前的小產權房,即村證房,是經國家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批準開發的。新房的開發形式是在村集體土地上給村民建房,但是開發商為了保證利益,除了壹部分房子給村民,其他的都是對外銷售用的,這些房子都可以到房產主管部門登記。這種開發形式和小產權房不同,因為小產權房沒有經過任何部門的審批,沒有任何手續,但是新房有手續。
但是,新民居不同於純商品房。商品房的土地是開發商通過繳納土地出讓金取得的。竣工的房子,除了房屋的產權證,還可以有土地證。新居雖然可以辦理房屋的房產證,但是不能辦理土地證。因此,新居的土地性質屬於集體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