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國銀監會推行的“三個辦法壹個指引”中,嚴格要求了貸款用途的真實性,銀行在後期檢查中如果發現貸戶的貸款實際用途與申請用途不符,可以認定是挪用貸款資金,銀行有權停止該貸戶未發放的剩余貸款,並有權利要求貸款提前償還貸款的全部本息。並且貸款的利率會上浮。
而且為了防止貸戶挪用貸款,銀監會要求壹定金額以上的貸款必須使用貸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將貸款資金實時劃至借款人的交易對象的賬戶中。
只要妳的用途合法,不是拿去炒股、賭博及其他不法行業或房地產、礦業等產能過剩的行業,照實說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