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1.辦理房產余額抵押須提供土地證、房產證;
2.辦理房產余額抵押不需經原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但抵押人應當將已經設定過的抵押情況告知抵押權人。
同時,根據《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規定:權利人查詢其名下房地產登記結果信息,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代理人查詢的應出具代理查詢委托書、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權利人是單位的,需出具單位介紹信和查閱人身份證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