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彩禮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壹方可以在三種情況下要求對方返還彩禮,具體如下: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
3.如果婚前給付導致給付方生活困難,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