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商業銀行貸款實行貸款審查與分級審批相分離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