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借款人將借入的資金用於償還其他債務不構成犯罪。而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借款人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貸款資金是合法的。因此,民營企業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償還其他債務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