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稅完稅證明復印件或復印件;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捐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和學校的證明文件;
3.財政部批準的其他免稅證明;
4.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和農民個人簽訂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5.無息和貼現貸款合同;
6.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