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交訂金用於購車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是壹種強制消費的現象,違反了自願消費原則。消費者有權拒絕。具體如下:1。及時投保:消費者通過金融公司貸款買車,貸款還清前汽車的實際車主是金融公司。如果消費者不繳納續保保證金,則無法確定消費者是否投保。壹旦發生車禍或其他事故,金融公司將承擔相應的損失和風險。4S門店收取續保押金主要是為了提醒消費者及時投保。2.續貸定金:消費者在簽訂購車貸款合同時,壹定要看清楚“定金”,並詢問消費者支付的定金是否屬於後期續貸定金。如果沒有在貸款人指定的地點繳納保險,那麽在還清貸款後可以退還押金嗎?通常,在還清車貸後,根據相關合同,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及時借車時歸還押金。分期購車繳納續保押金不合理,雙方共同協商可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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