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向“主服務臺”預審人員提出辦理房屋“兩證”的要求。
2.預審人員審查書面申請材料後發放號碼,申請人持號碼等待叫號受理。
3.“交易收據”計數器要求接受,然後將通知付款。
4.拿著賬單去“收費”櫃臺開賬單,在交通銀行繳費後再回到這個櫃臺開繳費憑證。
5.申請人持繳費憑證到“交易回執單”窗口簽收“回執單”,當日受理完畢。
6.根據回執單中的註意事項和辦證時限,申請人可憑回執單在“辦證”中領取兩證(註意“兩證”時限,商品房未抵押的,可在6個有效工作日內辦結;如果該商品房已抵押,則需要1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