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營業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征,不足五年按房價的5.5%繳納(賣方承擔)。
3.房屋交易費:按建築面積3元/平方米支付(雙方承擔)。
4.產權登記費:80元(由買受人承擔)。
5.房屋評估費:評估金額的0.5%(由買受人承擔)。
6.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征,不超過五年繳納房價款1%(由出賣人承擔)。
7.所得稅:房屋產權五年免征,不足五年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與現值之差的20%繳納。(房屋原值壹般按照上次契稅的稅額計算)(賣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