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劃算。我的房子是貸款抵押的,房子價值45萬多。經過評估,銀行給了貸款20萬。就算妳的房子經過評估,也貸不到很多,最多給妳帶來30多萬。而且要付利息。現在房價這麽高。如果妳現在擁有的房子是全款的話,妳可以去貸款,但是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話,好像是不可能的。第壹種情況,妳的第壹套房子全款付清,妳的第二套房子可以提前付30%,其余貸款。第二種情況,如果妳的第壹套房子是分期付款的話,妳的第二套房子必須要預付40%,分期付款的利率比第壹種情況高很多(我的意思是兩種情況下房產證都是同壹個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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