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雙方均主張該房屋歸自己所有,則實行競價處理,出價高者,取得房子的所有權,並償還公積金貸款;
2、如果只有壹人主張要房子的所有權,則由主張者取得房子並償還公積金貸款;
3、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則可委托拍賣公司依照拍賣法的規定對房子進行拍賣,用拍賣所得償還所欠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