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後房子判給女方,房貸需要壹起還。如果離婚時約定了房產分割,或者經法院判決房產歸壹方所有,並約定或判決房屋所有人繼續還貸,那麽房屋所有人繼續承擔向銀行還貸的義務。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按揭購房,雙方是共同借款人。所以離婚後,只有離婚協議不能免除任何壹方的還款義務。所以需要向銀行申請變更主貸款人或者減少共同抵押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9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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