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貸款人應將固定資產貸款納入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屬集團客戶統壹授信額度管理,並按地區、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固定資產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並按約定檢查和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防止貸款被挪用。
第八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貸款人的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