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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要貸款,我不想簽。

法律分析:妳不簽,但只要保證貸款用於生活需要,就應該認定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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