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本人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壹年以上,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及文件;
3、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不含配套費)30%以上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職業、經濟收入和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險;
6、借款人購買期房的,在房屋竣工辦理產權證書之前,由開發單位提供擔保。
備註:所購住房的開發單位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