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合同約定以政府采購合同進行支付的,各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應付款項及時支付給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履行合同義務,按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
“政采貸”是指銀行與政府采購供應商(借款人)簽訂融資協議,向其提供貸款,用於滿足政府采購合同項下的融資需求。這種貸款模式通常用於支持政府采購項目的建設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