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如果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事,簽訂借款合同後的還款責任由公司承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如果是合夥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行為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各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這也是有限公司與合夥企業的根本區別。只要股東沒有轉讓其股份,他們仍然是公司的股東,仍然有義務和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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