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貸款的錢不能隨意提出來,必須轉入公司賬戶,否則根據情況不同,可能會犯刑法中的挪用資金罪或職務侵占罪。公司的賬戶可以向個人賬戶轉賬,但是有嚴格的規定,用途只能是個人報銷、工資發放、股東或員工借款等,否則被銀行或稅務發現了非常麻煩,總之,不要有提出來的想法,現在銀行管控很嚴,發現了企業和個人可能會被拉入黑名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