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首先可以肯定的說,如果借據上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也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歸還。
根據《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合同中的壹些重要內容沒有明確約定的,首先,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
其次,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最後,如果仍不確定,則應適用法律的規定。
鑒於妳的情況,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返還借款。”借據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在合同中約定不明確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歸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