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即借貸合同關系壹般壹方主體是銀行,另壹方是自然人。
意義:
對於金融機構來說
(1)開展個人貸款業務可以為商業銀行帶來新的收入來源。
利息+服務費收入
(2)個人貸款業務可以幫助銀行分散風險,控制風險。
對於宏觀經濟來說
促進經濟發展,擴大內需,繁榮經濟市場,調整商業銀行信貸結構,刺激消費者購買欲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