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條每科考試壹次,未通過的可以重考壹次。如果妳不參加補考或補考失敗,考試將被終止,申請人應重新預約,但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應在十天內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未通過的,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預約參加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如果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則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
如果妳預約了五次科目二考試都沒有通過,那麽妳之前的所有考試結果都將無效,妳的駕駛考試也將結束,所以如果妳還想考駕照,妳必須重新註冊並從科目壹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