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借款人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還不確定的,可以隨時歸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通過協議進行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現實生活中,壹旦壹方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否認借款,另壹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口惠而實不至”的境地。即使打官司,貸款人也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