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證明或收入證明;
3.經濟實力/財力證明,如房產證、行駛證、理財證、銀行流水、五險壹金存款證明;
4.個人信用報告,且無不良信用記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六條可以高於銀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超過這個限度,多余的利息就不受保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