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有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努力學習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
5、由學校審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