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貸款需要用房產做預抵押,也就是說,房屋交付時,房產證直接交給銀行,房產證上的名字與房屋合同壹致。如果購房者要求在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需要銀行出具同意文件(銀行需要將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存檔)並提交房管局進行變更。
變更完成後,配偶在本市繳存公積金的,可攜帶銀行同意的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辦理轉移到公積金業務。
如果購房者在本市繳納公積金,經銀行同意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
上述問題的關鍵在於:銀行需要同意出具相關文件,銀行需要確認變更原因。如果沒有問題,就同意改,這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