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國家環保總局、鐵道部等六部委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青藏鐵路、西氣東輸工程等13個國家重點項目開展環境保護督察試點。
《關於開展2004年交通環境監理工作的通知》(2004年314號);《關於推進建設項目環境監理的通知》(浙環發[2004]23號);海南省“三亞大龍水庫工程”是海南省大型水利工程環境監理的首例。
201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辦公廳發布文件《關於同意將遼寧省列為建設項目施工期環境監理試點省的批復》。
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辦公廳發布了5號文件《關於進壹步推進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的通知》。
2011以來,環保部多次舉辦環境監理人員培訓班,為環境監理儲備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