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中,買方常常通過按揭形式付款。買方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由買方向銀行借款,銀行先行代買方支付出賣人房款。如果銀行不放貸或者放貸超過合同約定的時間,買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貸款風險由買方來承擔。但是,賣方既然同意買方向銀行貸款,就應當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和交易習慣,負有協助買方貸款的義務。這種義務通常表現為賣方應當根據銀行的要求提供比如房產證復印件、銀行賬戶、已收首付款證明等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