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鹹寧市行政區域內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2.當前購買普通商品自住住房,申請貸款所購的房屋時限未超過二年(商品房以備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具備正常還款能力和相應的抵押擔保條件,借款人和***同借款人無不良征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