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簽訂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按規定比例支付了首付款;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申請貸款前6個月按月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
5.個人信用不錯。個人信用報告中,申請貸款前兩年個人貸款最長逾期不超過3期(含)且累計逾期次數不超過6次(含),不包括因銀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的逾期;
6.不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大額債務;
7.償還各項住房貸款(包括擬申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家庭月收入的50%,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款支出後不得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